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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关于集中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www.suiningpeace.gov.cn 】 【 2022-03-14 10:10:07 】 【 来源:中国网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遂宁市河东新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创优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集中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通告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活动。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严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抗拒铲除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又种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少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三、严禁吸食、注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吸毒成瘾严重、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或者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隔离戒毒。

  

  四、具有以上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认清形势,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并在本通告发布后立即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待,争取宽大处理。违法犯罪人员的家属应当规劝其弃恶从善,投案自首,走从宽之路。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依法对举报人员予以保护,举报电话:110。

  

  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

  

  2022年3月11日


编辑:刘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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