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11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切实履行巡察整改责任。2024年12月4日,召开2024年第23次委务会,专题研究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议定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常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委务会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市委第一巡察组选人用人工作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市委第一巡察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3个具体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10个面上问题、36个具体问题,逐一细化制定整改措施72项,逐条明确牵头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和整改措施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开展整改工作跟踪问效,先后召开委务会议2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3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委务会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责任分工,主动带头整改落实,对照整改工作台账,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对整改中的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做到直接协调、直接督办,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二、务实工作举措,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一)思想政治建设有不足方面。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2021年召开委务会23次,仅4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问题。
一是修订《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制度》,明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每年必学内容,实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年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计划。
(二)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工作机制不畅方面。
2.针对“制度落实动真碰硬不够,督促落实《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不够,部分政法单位执行制度存在选择性、随意性、不催不报”的问题。
经巡察谈话反映,2024年市法院、市检察院未主动将省委第七轮巡视反馈问题情况及时报告市委政法委的问题。通报市直政法各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分季度收集请示报告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对发现的迟报、漏报情况及时制发工作提示函。
(三)平安遂宁建设走深走实有差距方面。
3.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不足,据平安四川建设考评结果显示,2021年、2022年遂宁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得分较低,分别居全省第17、19位”的问题。
一是2月6日、2月27日,先后召开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2次推进会暨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专题会议,全市“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调度会议暨全国“两会”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每季度分析全市治安形势,有针对性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月26日印发《2024年全市治安形势分析报告》。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唱响平安遂宁主旋律讲好平安遂宁好故事”活动的通知》,对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作出具体安排。2023年,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排名全省第9位,较2022年上升10位。
4.针对“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多元化解中心)与‘两所一庭’工作衔接不畅,部分乡镇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单打独斗’现象”的问题。
2月27日,印发《开展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针对性研究的通知》,在各县(市、区)分类开展与“两所一庭”等基层力量衔接和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功能试点工作,着力实现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
5.针对“牵头扫黑除恶有松懈,扫黑除恶常态化后,市委政法委发挥牵头揽总的力度有所减弱。2024年2月省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指出,遂宁扫黑除恶工作‘上热中温下冷,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实效不高,部分案件办案质量存在问题,线索核查会商研究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标《2025年全省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制定全市工作要点,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二是印发《常态化扫黑除恶中央督导四川反馈问题遂宁市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对行业主管部门半年汇报、市线索核查中心研判分析等工作机制。
6.针对“‘雪亮工程’运行状况欠佳,通过走访调研‘雪亮工程’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安装完成的9318个雪亮工程监控点位中,当天能正常使用的有8510个、正常运行率为91.32%。其中,船山区正常运行率仅为79.66%,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射洪市青岗镇正常运行率仅为48.31%,使用效果极差”的问题。
制发《工作提示函》,通报“雪亮工程”有关问题,对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沟通协作、强化督导等进行工作提示,明确县级“雪亮工程”在线率必须达到90%以上。2025年1-3月市综治中心7次抽查各地“雪亮工程”运行率,船山区平均在线率为92.35%,超过90%;因集镇改造升级导致停电等原因,射洪市青岗镇平均在线率为75.73%。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
7.针对“指导全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未充分发挥协管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责任,作为全市政法系统的领导单位,地方任免政法领导干部需要征求市委政法委意见,但市委政法委未明确研究程序,有的经委务会集体研究,有的经领导审签出具批复”的问题。
制发《市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市级政法单位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后,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时向市委政法委抄报任免文件。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书记、副书记任免的征求意见由委务会研究后出具批复。对仅有免职的事项可不提交委务会研究,由委务会成员会签、书记或常务副书记签发后出具批复。
8.针对“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有差距,委机关年轻后备干部储备不足,科级干部配备未达标,应配备35岁左右科级领导干部4名,实配2名,30岁以下科室副职未配”的问题。
一是2024年12月30日委务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启动“红色薪火·遂州传承”工程源源不断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并坚持每年学习1次。二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形成《关于科级以下公务员队伍结构分析及需求情况的报告》,明确优化提升队伍结构方向,制定具体措施;向市委组织部申报2025年公务员补充计划,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补充30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
(五)财经和保密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9.针对“‘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对采购项目审核把关不严,超标采购办公设备现象依然存在。如,遂宁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中,空调、液晶电视采购单价均超出《遂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相关规定”的问题。
一是成立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组成的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核查,并责成综治督导科科长作出了书面说明。2月26日,核查组与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完善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制度,对照《遂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和市财政局关于采购工作相关规定,制定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对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的程序、监督与纪律作出具体规定。
10.针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如2023年10月向遂宁电信支付60万元的政法三级网络费时存在使用同一发票重复报销的情况,涉及金额9.9万元”的问题。
一是成立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组成的核查组,经核查9.9万元重复发票为遂宁电信误提供,应提供遂宁电信于2023年10月开出的发票号码为93556757的9.9万元的发票,遂宁电信已据实提供实际发票,并对错误发票的情况作出说明,补齐该报销凭证发票附件。二是经核查办公室主任存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已责成办公室主任对该问题作出书面说明。2月26日,核查组已与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业务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加强费用报销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完善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制度,对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规定,制定市委政法委《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收入、支出管理。
11.针对“下属事业单位第十五中学2023年以7734元加油票为依据报销职工市内交通费”的问题。
一是市第十五中学对巡察反馈2023年以7734元加油票为依据报销职工市内交通费进行全部清退至市财政指定账户;成立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组成的核查组,对清退情况进行核查,对第十五中学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报销程序。
12.针对“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密件发文未单独登记造册,与普通文件混合登记,2022年将11份涉密文件复印件作为财务报销凭证附件移交给委托代理记账公司,存在泄密风险”的问题。
一是自2024年12月起,严格按照涉密、非涉密“双轨制”发文登记;二是对需要作为财务报销凭证附件的涉密文件,以情况说明的形式作为财务凭证附件,文件原件、复印件均留存办公室备查。
(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不足方面。
13.针对“未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市委政法委委务会制度》不完善,未明确需集体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标准”的问题。
修订《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大额经费支出为委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以及按规定汇缴的“五险一金”“残保金”等税金外的其他项目、采购、表彰奖励经费等支出,金额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的。
14.针对“内部控制制度更新滞后,2017年制定的内控制度沿用至今,值班费、加班费等条款已不适用,且未明确重大项目等相关内容”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规范使用及租赁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市委政法委内控制度相关规定。
15.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有不足,部分大额资金支付及合同签订事宜未经过集体研究。如,2022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开工后补充签订检测服务合同,涉及合同金额28.6万元未上委务会集体研究”的问题。
一是修订《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二是成立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组成的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核查,并责成办公室主任作出了书面说明。2月26日,核查组与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完善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制度,制定市委政法委《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收入、支出管理,明确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的程序、监督与纪律。
1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2021年至2023年,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足2次”的问题。
2024年12月30日,市委政法委2024年第25次委务会,听取2024年政法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和2025年工作计划。
17.针对“2021年出台《关于党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政治督察的实施办法(试行)》以来,尚未组织开展政治督察。政法系统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至2024年9月,仍有63名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的问题。
一是2024年12月19日,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第4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的方案》,正按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筹备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第1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听取市直政法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
18.针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有欠缺,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成立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组成的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核查,并责成办公室主任作出了书面说明。2月26日,核查组与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完善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制度,加强费用报销监督管理,督促财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管理制度。
(七)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方面。
19.针对“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有不实,通过2023年市委巡察发现,市法院执行‘三会一课’不到位,个别支部未按要求召开支委会”的问题。
2024年2月22日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市级政法各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汇报,压紧压实政法各单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工作责任。针对市法院执行“三会一课”不到位问题,已责令市法院作出说明,该院已对出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落实各项整改措施。2024年9月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已同意此问题按期销号。
20.针对“市检察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缺乏斗争精神,民主生活会上‘以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发挥传帮带’等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突出”的问题。
2024年12月26日制发关于《2024年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的提示》,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工作,并完成派员列席指导2024年度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针对市检察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已责令市检察院作出说明,该问题已于2025年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在2024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上该院8名班子成员相互批评56人次,点出问题63个。
21.针对“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委务会未研究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要点、也未听取机关党委年度工作情况报告,2021年至2023年未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会”的问题。
一是2024年12月30日,市委政法委2024年第25次委务会,听取了2024年机关党委工作情况汇报和2025年工作计划。二是2月25日,召开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暨纪委书记述职评议会议,5名党支部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分别述职,全体党员对述职情况进行现场评议。
22.针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等制度不严格,存在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预备期党员担任党内职务”的问题。
一是2024年11月14日,机关党委完成换届,并对支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对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预备期党员担任党内职务等问题已全面整改。二是把《党章》作为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机关党委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经核查机关党费不存在漏缴、未缴的情况,2024年机关党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督促支部每月收缴党费并在《党费证》上记录。
三、强化常态常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
(一)突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整改工作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持续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抓实整改工作。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强化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并坚持的,持续落实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狠抓标本兼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巡察整改与规范机关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谋划推动高质量政法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推动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090552。
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