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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被砍的珙桐树和一堂生态法治课
www.suiningpeace.gov.cn 】 【 2025-05-26 09:49:27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坝坝会现场


  

法官现场查看珙桐


  

  法院干警向村民讲解如何保护生态环境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供图

  

  一把斧头,一棵珙桐树,七个月刑期。21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前一天,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成铁二院在村委会院坝里组织了一场“普法坝坝会”。让一桩砍伐珙桐案的庭审,变成了生动的生态法治公开课。

  

  庭审

  

  50岁庄稼汉当庭流下悔恨的泪水

  

  “当时只觉得是普通杂树,完全不知道那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回忆起当初的行为,刘某某仍是悔恨不已。

  

  2024年4月,林地内,一声斧响划破寂静——两株高大的树木轰然倒下,其中一棵是被称为“植物界大熊猫”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珙桐。刘某某,一名种植黄连的普通农民,他没想到,这两斧头不仅砍倒了一棵珍稀树木,也让自己站上了被告人席。

  

  2024年4月的一天清晨,刘某某像往常一样背着锄头上山,这片林地,是他三年前开垦出来的黄连种植地。最近,他发现有两棵大树长得特别茂盛,遮挡了阳光,影响黄连生长。4月中旬,刘某某砍倒了这两棵“碍事”的树。两个月后,公安民警找上门,刘某某这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经鉴定,被砍的两棵树中,有一棵是天然野生珙桐,属于国家Ⅰ级重点保护植物,和大熊猫同一个保护级别。

  

  2024年7月,成铁二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的法官余琦和书记员踩着泥泞的山路来到案发现场,现场还残留着掉下的黄连叶子,被告人刘某某蹲在地头,黝黑的脸上写满懊悔。

  

  “法官同志,我要是知道这是保护树,打死也不敢碰啊!”这个五十多岁的农民反复搓着长满老茧的手。鉴定材料显示,被砍的另一棵椴树虽非保护物种,但同样属于天然林木。

  

  今年5月21日,现场庭审,控辩双方展开辩论。辩护人强调刘某某平时表现较好,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均认罪悔罪,属于初犯、偶犯;刘某某砍伐树木并非出于牟利,其砍伐树木的后果可以通过生态修复的方式减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结合全案事实,其犯罪情节轻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国家规定,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珙桐,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真的不知道这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这个只上过小学的农民在法庭上显得手足无措。他几度哽咽,砍树只是为了种黄连养家,“要是知道这么金贵,给我十个胆子也不敢碰。”刘某某的态度,成了法庭从轻处罚的关键。

  

  “不知情不能成为免责理由。”法官方云说道,法院已进行过广泛宣传,周边乡镇都张贴有保护动植物图谱。法院最终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认定其行为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又因认罪态度良好给予缓刑机会。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最终判决刘某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普法坝坝会

  

  唤醒村民生态保护意识

  

  “我种了一辈子地,真不知道珙桐长啥样。”庭审中,刘某某的这句话,道出了许多山区农民的困境:他们熟悉土地,却不熟悉法律;知道怎么种庄稼,却分不清哪些植物动不得。

  

  “许多村民分不清保护植物和普通树种。”法官林艳坦言,本案中,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法院判决释放明确信号:生态环境“红线”不容触碰,无知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庭审结束后,成铁二院在村委会院坝里组织了一场“普法坝坝会”。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成铁二院、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及洪雅县高庙镇政府和高庙镇黑山村村委会干部与村民围坐在一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详细讲解如何保护野生动植物,听取群众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大家畅所欲言,主动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野生动植物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每一棵树都是生态链上的一环。今天的判决不仅要惩治违法,更要唤醒生态保护意识。”成铁二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琦拿起珙桐保护的宣传画册说道:“珙桐是植物界的大熊猫。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故意毁坏一株就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村民纷纷上前观看,发出阵阵叹息。

  

  “法官讲的内容我都听懂了,不管是野生动植物保护还是污水治理、垃圾分类工作,我们都积极配合,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把我们的生态环境治理得更好。”村民老谢说道。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给村民发放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资料,耐心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巡回审判让在场群众直观地感受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再通过开坝坝会方式向他们普及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群众的接受度更高。”余琦表示,通过巡回审判,将案件审理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李欣璐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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