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
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
“津津绿叶”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前往新津区石头河沿岸开展调查核实
为推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到二级河流保护,今年以来,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在办理石头河水环境污染案中,以公开听证的方式督促该区4家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统一监管、行业主管及属地管理等职责,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推动石头河水污染快速治理,有力保障新津区水生态、水资源和水环境安全。
围绕一条线索
全面调查水环境污染现状
今年3月初,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收到“益路蓉行”志愿者石头河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监督线索后,随即派出“津津绿叶”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前往成都市新津区石头河沿岸开展调查核实。
石头河是新津南河下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泗江堰宝墩石头河泄洪闸,向东流经新津太平场、李林口、白河坝、黄鹤楼等重点区域。办案团队现场走访发现,石头河水体浑浊、水质较差,两处用竹竿设置的简易拦污栅拦截了大量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物、水生植物,水体遭到污染。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报告》,石头河的水质变为劣V类,石头河水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治理已经刻不容缓。
绘制一张责任图
找准问题症结和责任主体
为推动石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津津绿叶”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认真学习“南四湖专案”“珠江流域系列案件”办理过程,并结合“通济堰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办理经验,发现造成石头河水环境污染情况持续存在的原因是行政机关统一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
根据《成都市新津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津津绿叶”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根据行政机关责任清单绘制出石头河保护的责任图。明确石头河治理应当由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统一监管职责,牵头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职;水务部门牵头河长制工作,强化对市政污水管道的监督管理职责;石头河沿岸镇、街道办履行属地职责,以两根拦污栅为界履行打漂、清运工作。
召开一场听证会
确认责任范围和整改措施
为推动石头河水环境高效治理,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两岸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过程中,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组织全体人员现场查看石头河,认真听取听证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涉案的责任部门就石头河治理达成共识,明确自身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听证会当天,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4份检察建议,推动解决长达十余年的水污染问题:一是及时清运石头河水面和沿岸垃圾,并重新选址设置拦污栅,树立公示牌;二是对石头两岸市政管网开展全面排查,防止跑冒滴漏的现象。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