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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法院善意执行 女大学生真诚道歉
www.suiningpeace.gov.cn 】 【 2024-03-25 11:40:4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小花(当事人化名)和小红(当事人化名)是同寝室的好朋友。某一天,两人因为一些事情起了矛盾,互不相让的两人在QQ群里大吵特吵,原本关系不错的朋友闹掰了,小花一气之下办理了退学,小红也因此患上了抑郁症。

  

  小红将小花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小花向小红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公开道歉,判决生效后,小花却迟迟没有履行公开道歉的义务,小红于是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威远县法院立案执行后,考虑到当事人是在校学生这一特殊执行主体,将案件交由了一名有心理学知识储备的执行法官办理。执行法官找到小花的父亲和学校老师,了解到小花因家中变故心理极度敏感,对某些事情的认识较为偏激,而她的父亲也坚持认为小花既然已经退学,就没有必要再公开道歉了。

  

  “自己受过伤不能成为伤害别人的理由,她已经是大学生了,不当的言行造成侵权行为必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执行法官向小花的父亲释法明理,告诉他作为父亲应当引导小花勇敢承担责任,而不是纠结于自身的得失。

  

  后来,执行法官接到了小花主动打来的电话,小花向法官讲述了自己不愿意道歉的原因和内心的困惑。执行法官告诉她:“能够正视自己的错误已经很了不起了,道歉并不丢人,说明你在努力改正错误,现在退学也不会影响你以后再获得学习的机会......”经过耐心细致地沟通交流和释法明理,解开了小花的“心结”,真诚地写下道歉书,并按照判决履行了公开道歉义务。(赵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余力)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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