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过硬作风赋能乡村振兴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在乡村扎根,助力乡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6月24日,船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俊欣走进桂花镇三圣村,围绕“深学笃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作风建设中彰显党员担当”这一主题,为全村党员干部带来了一堂深刻、生动、接地气的专题党课。
党课上,陈俊欣梳理了中央八项规定的形成过程,阐述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总结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精选贴近党员干部生活的违纪案例,深度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陈俊欣强调,新征程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体农村党员干部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将严的要求长期坚持下去,让优良作风成为党员的鲜明标识。要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在服务群众、建设家乡的“考试”中,用扎实的作风和优异的成绩,交出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此次党课内容丰富、案例鲜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与会党员纷纷表示将认真消化吸收党课内容,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投身到乡村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中。
党课后,陈俊欣一行走访了桂花镇三圣村、杉树村,调研指导村“两委”换届及储备人才培养工作。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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