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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矛盾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www.suiningpeace.gov.cn 】 【 2024-12-30 09:44:22 】 【 来源:大英县人民法院

  “法官,真的是非常感谢您化解了压在我心底的烦心事,也帮忙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关系……”当刘某与何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时,刘某感激地说。近日,大英法院行政庭办案法官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经过上门查看、多次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因邻里矛盾而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与被告何某系邻居关系,2021年何某修建房屋,将刘某种植的两亩竹子用挖掘机连根拔起全部毁损,造成刘某经济损失400元。2024年2月,何某用锤具砸烂刘某水泥院坝两处,造成刘某经济损失3640元。同年5月,公安机关对何某进行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后何某又多次找刘某闹事,刘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旧日的矛盾加上如今的冲突,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矛盾不断升级。考虑到该案系由邻里矛盾引起的财产损害纠纷,如果直接通过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双方对簿公堂,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无法得到及时解决,且极有可能破坏和睦的邻里关系,光靠简单的坐堂办案无法根本性解决问题,后续的执行也困难重重,调解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逐步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最后双方各退一步,何某愿意对刘某的院坝进行修复,刘某表示同意,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邻睦风亦暖,家和人自康。邻里间互相帮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融洽的邻里关系对于和谐社会构建至关重要。邻里之间产生矛盾纠纷也不可避免,用调解方式化解邻里纠纷,既实现了案结事了,又维护了邻里之情。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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