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法院联合多部门增殖放流鱼苗22.5万余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进一步改善琼江流域生态环境,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12月5日,安居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前往安居镇高滩坝村(琼江河流域)共同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督促案件当事人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022年10月,杨某甲、杨某乙相互邀约到安居境内琼江河水域,采用敷设电鱼网的方式非法捕鱼,捕得翘嘴红鲌、鲫鱼等鱼类共计50余公斤,被公安机关挡获。安居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某甲、杨某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鉴定评估,二被告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造成鱼类资源总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7.6万元。案发后,二被告人认罪认罚,且自发购买了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的鱼苗在琼江河投放以修复生态。
本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情节,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责令二被告人按照评估意见,进行增殖放流或者共同承担7.6万元水生生态环境修复费。
本次放流鱼苗主要为花鲢、白鲢等,各类鱼苗共计22.5万余尾。活动现场,专业人员通过测量鱼苗体长、重量,观察鱼苗活性等,确保鱼苗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各方面情况符合规定。
随后,法院干警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将鱼苗集中放入水域,为琼江流域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实现了对“琼江生态环境”这一特殊“申请执行人”的利益维护。下一步,安居法院将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环资审判,深化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以司法之力守护湖光山色中的安逸安居生态安澜。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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