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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赡养起纠纷 “上门”化解暖人心
www.suiningpeace.gov.cn 】 【 2024-04-18 14:30:08 】 【 来源: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

  “饮水思源是常理,人生百善孝为先”。孝敬、赡养老人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位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日,安居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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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何某叔系王某安、王某云之母,因何某叔年事已高住进了养老院,王某安、王某云却不愿对何某叔承担赡养义务。2022年,何某叔将二人起诉至安居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王某安、王某云每月需各自承担何某叔赡养费685元。判决生效后,何某叔王某安、王某云未按时履行赡养费用。2024年,何某叔不愿继续在敬老院生活,进而向法院申请执行2022年12月至今应由王某安、王某云支付的赡养费。

  

  王某安、王某云表示后期可以轮流照顾母亲,自己经济条件并不好,难以做到出钱又出力,并且何某叔后期生活有保障,不应再申请执行2022年12月至今的赡养费用。何某叔则坚持要求王某安、王某云支付2022年12月至今的赡养费用,并承担之后的赡养义务,对自己进行轮流照顾。

  

  调解过程

  

  鉴于何某叔行动不便,执行干警到何某叔现居地,与当地村干部一起对本案双方进行调解。执行干警耐心倾听各方的诉求和意见,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反复释法明理,从情理、法律等不同角度向王某安、王某云释明履行赡养义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耐心劝导何某叔理解子女的生活难处。

  

  经过执行干警的循循善诱和温情感化,最终双方放下心结,各退一步,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安、王某云承诺以半年为期,轮流对何某叔承担赡养义务,而何某叔亦不再要求二人给付赡养费。至此,这场亲情风波得以妥善化解。

  

  赡养纠纷小案件,为民司法大担当。一直以来,安居法院对于家庭类纠纷案件的执行,注重以调解促和谐,通过法情理并用,重架亲情桥梁,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促进家庭和谐发展提供了温暖有力的司法服务。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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