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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报公益律师教你识别二手车交易陷阱
www.suiningpeace.gov.cn 】 【 2025-04-09 09:32:24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谎称改装部位已备案、贷款购车变融资租赁……


四川法治报公益律师教你识别二手车交易陷阱


  “经过合法备案的改装,外观时尚”“全款9800元包过户处理”“满改全赛化跑车,硬核酷炫”……近年来,外型个性、价格优惠、性能优越的改装二手车逐渐成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爆款产品,记者在某热门短视频平台上搜索“改装二手车交易”,不少广告词都声称少则几万元、多则二十几万元就能买到一台合法改装的二手车,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网上选购。但看似性价比“拉满”的改装二手车却隐藏着许多消费陷阱,成都消费者王先生就曾因购买到一辆虚假备案的改装二手车,而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被交警查处罚款。

  

  在改装二手车交易过程中,销售方是如何埋下陷阱的?哪些法律知识点能帮助消费者降低改装二手车交易风险?聚焦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法治报公益律师团成员、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洁,从法律视角详解改装二手车交易中容易遇到的“消费陷阱”。

  

  案例

  

  谎称非法改装车已备案

  

  法院判决二手车销售方构成欺诈

  

  2024年初,消费者王先生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成都某二手车商出售的改装野马汽车,立即喜欢上了这辆车个性十足的外形,并在实地看车后决定贷款买下该车。在购买前及车辆过户前,王先生多次通过口头、微信等方式询问销售方,反复确认改装车辆的宽体等部位是否已经备案,并表示非常喜欢该车的外形,销售方多次承诺车辆所有改装均已备案可以过户。在销售人员的指引下,王先生在付款时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取车辆“贷款”,并于2024年1月17日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合同载明车辆出售人是该公司销售人员王某某,约定车价165000元,由王先生支付定金2000元,余款163000元为按揭购买,销售方需配合王先生办理相关按揭手续,约定按揭不通过返定金,按揭通过定金不退转为首付,如任何一方违约,另外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收取车价违约金20%。

  

  一个多月后,王先生驾驶上述野马汽车行驶在凉山州会理市境内时被当地交警查处,因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被会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罚款500元。“你们多次向我承诺,这辆车的宽体等部位都已经备案了,为什么我正常行驶还会被交警查处?我很喜欢这辆车的外形,如果你们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要求退车。”当王先生联系到销售方讨要说法时,销售方回应称“车辆是花钱‘找关系’备案过户的”,并拒绝了王先生退车的要求。由于当初车辆过户时自己并未在现场,是销售方自行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并邮寄提供了行驶证,感到受骗的王先生将销售方、销售人员王某某,以及提供融资租赁的服务公司一同告上法院。

  

  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审理认为,在销售过程中,销售方告知王先生车辆宽体已经过备案,后又称没有经过备案,明显存在欺诈行为,因王先生放弃了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解除了其与王某某签订的《二手汽车买卖合同》,判令销售方向王先生退还购车款169500元并支付违约金15000元。目前,该消费者已经实现退车退款的目的,且被告向消费者支付了相应的违约金。

  

  说法

  

  因为高颜值选择购买改装二手车?

  

  消费者需要掌握这些法律知识点

  

  像王先生一样因喜爱个性化外观而选购改装二手车,是许多车友的共同心理,但有时改装车的高颜值背后却隐藏着不合法的风险。

  

  “车辆的宽体、尾翼、排气管等外形改装效果往往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本案消费者购买案涉野马汽车的主要原因,正是其在原有的宽度基础上进行了加宽改装。但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规定,禁止改装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而对此不甚了解的消费者在购车时并未意识到车辆的改装行为已经违法,故而轻信了销售方可以为车辆备案过户的承诺。”白洁分析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包括车身尺寸、发动机、车架号等关键部件的改装,均属于法律禁止擅自变更范畴;如有改装车辆排气系统或加装轰鸣装置,导致噪声超标的,亦属于违法行为;涉及车身颜色、发动机、车身或车架部位的改装行为,必须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擅自变更同样违法。

  

  “在司法实践中,发生类似纠纷能被认定为欺诈的情形其实并不多见。价格低廉的二手车往往存在多次交易行为,一方面销售方难以尽知车辆情况,有可能并不存在主观欺诈的意图,另一方面,消费者难以证明行驶里程或其他相关数据是在哪一次交易中被更改的。此外,多数二手车交易都是由双方进行口头协商,消费者通常不能将商家的陈述固定成证据,难以证明是因出售方隐瞒或谎报信息等行为引发的纠纷。”白洁强调。

  

  在交易过程中,白洁建议,消费者应主动要求商家出示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发票等有效凭证,要求商家提供车辆保险查询记录、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仔细查看车辆基本信息、变更登记、交易情况、抵押登记等重要信息。在与商家签订车辆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将商家陈述的车辆重大事故、主要维修情况、质量承诺等内容写入合同。如果消费者是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到商家发布的交易车辆信息,还应保存相应的网页截图、视频截图,以及与商家洽谈全过程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证据。

  

  “在此类案件中,消费者普遍缺乏固定证据的意识,发生纠纷时易陷入错过取证时机、有效证据不足等困境。因此,在购车时提前了解我国法律对车辆改装行为的相关规定,有意识地保存相关交易证据,是消费者有效防范不法商家蒙骗、合法维权的关键前提。”白洁说。

  

  由于消费者与专业的车辆销售方之间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于车辆本身是否有过重大事故、是否调整过里程表、改装部分是否合法备案等均难以直接判断,只能靠销售方的告知了解车辆详情。“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即使消费者并未主动询问车辆的所有权人、使用年限、行驶里程、贷款及抵押情况、事故及维修情况等重要信息,销售方也应主动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特别是在改装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必须如实告知消费者,交易车辆是否进行过改装、具体改装的部位、是否就改装部位向车管所进行过变更申请等可能影响消费者交易意愿的信息,不得以谎称备案、非法过户等手段实施欺诈行为。”白洁强调。

  

  究竟是买车还是租车?

  

  贷款购车和融资租赁的区别需明晰

  

  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可能因资金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车辆贷款、融资租赁等形式实现购买目的。在本案中,消费者本意是通过贷款购车,但实际却因销售人员的指引办理了融资租赁手续,而消费者对于贷款和融资租赁的区别完全不知情。“特别是本案中签订的《二手汽车买卖合同》,其实际出售人是销售人员王某某,交易主体又涉及车辆销售方公司和融资服务公司,大多数消费者难以厘清如此众多的主体和法律关系,无疑加大了后续维权难度。”白洁分析道。

  

  那么,贷款购车和融资租赁的区别在哪里?消费者应如何在交易过程中预防贷款购车变为融资租赁?

  

  “虽然贷款和融资租赁都是采取分期支付为购车人提供资金支持,以减轻购车资金压力的方式,但二者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在车辆所有权、购车人定期支付款项的性质、款项付清后车辆的归属等方面均有不同。”白洁表示。

  

  从法律定义上看,贷款是购车人向银行等机构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或信用贷款以获取资金的方式,贷款发放后,购车人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定期向银行还本付息。在贷款情况下,车辆的所有权始终属于购车人,银行等贷款人需要在结清贷款后需要将车辆的抵押登记解除。而融资租赁是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根据购车人对车辆和卖方的选择,购买车辆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购车人作为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购车人可以依法取得车辆所有权,也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者继续租赁车辆。

  

  “融资租赁也是法律认可的融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制度。在交易时,消费者应注意区分贷款和融资租赁的区别,按照自身经济情况和主观意愿合理作出选择,不能单方面听信销售人员的推销话术。如果确实需要选择融资租赁的方式融资,应注意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要留意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后车辆归属的约定、留购款金额的约定。”白洁提醒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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