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衔接+公开听证丨让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做实做优检察听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近日,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就杨某某、陈某某、张某某三起故意伤害行刑反向衔接案中的“是否具有行政处罚必要性”问题举行类案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等多方代表共同参与,旨在通过集思广益的方式,确保对被不起诉人后续处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听证伊始,承办检察官就“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与会人员作出清晰解读:“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认为其行为虽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判处刑罚,但可能需被追究行政责任的,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由行政检察部门综合评估案件事实,对被不起诉人是否需要作出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
听证会上,受邀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情节等逐一提出意见、发表看法,经过全面听证和独立评议,听证员们对三起案件形成了清晰的处理意见,为检察机关最终作出是否提出检察意见的决定提供了重要参考。此次类案集中听证,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听证效率,提高了办案质效,同时深刻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不是简单“一放了之”或“一罚了之”,而是在法律框架内,综合考量法、理、情,追求案结事了人和。此次听证会不仅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生动实践,也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不起诉意味着刑事追诉的终结,但并不必然免除所有法律责任。
接下来,船山区检察院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听证评议意见,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并持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畅通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确保每一份检察意见都精准落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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