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船山法院联合船山区委组织部开展职务犯罪“实景课堂”,公开审理被告人彭某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一案并当庭宣判。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然担任审判长,80余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现场旁听庭审,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用“活教材”敲响“警示钟”。

被告人彭某生于乡村、长于乡土,曾是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本应是村民信赖的“当家人”、集体资产的“看护人”,却染上赌瘾,将集体资金视为个人的“提款机”,从兴村富民的“带头人”沦为违法犯罪的“阶下囚”。
经一审审理查明,2023年10月至2025年11月,被告人彭某在担任某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利用其职务之便,将村委会代收的土地租赁金共计502733.6元非法占为己有,被告人彭某将占有的款项主要用于赌博及偿还赌债等。基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庭依法当庭宣判,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彭某判处刑罚。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集体资金是村集体的“钱袋子”。被告人彭某“以公填私”的行为严重侵害村集体的财产权益,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村民的托付,不仅毁掉个人前程和家庭幸福,更严重损害了村“两委”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破坏了基层治理的公信力。庭审现场,审判长结合案情和被告人经历,剖析贪欲之害,释明法纪底线,在场旁听的村干部深受警醒。
村“两委”是农村基层治理的核心力量,承担着带领村民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维护稳定等重要职责,其作用发挥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稳定和繁荣。“村官”虽小,责任重大,村“两委”干部应时刻牢记自身肩负的重大职责,绷紧纪法之弦、守住廉洁底线,培养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管好村里的每一分钱,办好村民的每一件事,当好兴村富民的“带头人”,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
下一步,船山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协同联动,坚持司法公开与廉洁教育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案鉴”实景课堂品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算好人生七笔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