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枫”景独好,为民解忧在线!
“多亏敬法官耐心调解,开庭后不到两周,我就拿到了钱,为我手下的十几名农机手解决了燃眉之急,也了却了大家多年的一桩心事。”近日,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专程来到船山法院,将一面写有“公道正派,两袖清风,依法调解,各方满意”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

原来,原告某农机合作社向被告某农业开发公司出租农机设备后,被告因资金周转问题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原告遂诉至法院。案件虽不复杂,判决亦非难事,但承办法官深知,司法裁判不仅是判定是非,更在于修复关系、化解矛盾。在了解到双方曾有长期合作基础、被告目前面临现实困难,以及原告部分诉求需另案起诉其他主体等情况后,承办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而是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耐心引导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积极寻找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部分款项,被告承诺十五日内付清余款。
调解成功不是终点,权益兑现才是关键。协议签署后,承办法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多次联系被告,既提醒其主动履行,也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持续跟进和有力督促下,被告如期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原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双方事后均致电承办法官,表达诚挚谢意。
该案是船山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通过“调解+督促履行”一体化工作模式,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更确保了当事人权益的及时实现,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公道正派”诠释职业操守,“两袖清风”彰显廉洁本色,“依法调解”体现专业素养,“各方满意”见证办案成效。下一步,船山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用心用情纾民困、解民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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