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转移房产规避执行 “机智”小伙被判刑
近日,一名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将名下房产转移,企图规避执行的年轻人被蓬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2019年,冉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同车人员魏某受伤,经鉴定,魏某的伤残等级达到了一处九级,一处十级,经蓬溪县人民法院审理,冉某应当赔偿魏某各项费用共计1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冉某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与冉某沟通后,其声称没有经济能力,无法履行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蓬溪法院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在魏某诉冉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审理期间,冉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商品房转移给了案外人,而该名购房人居然是冉某的父亲。
经核实,冉某的父亲虽然在当时与冉某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实际并未支付任何价款,冉某的行为是典型的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已经触犯刑律。蓬溪法院迅速将此条线索移送蓬溪县公安局侦办,蓬溪县公安局很快侦查结束,将案件移送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2025年6月,蓬溪检察院就冉某拒不执行判决一案提起公诉,同月,冉某被刑事拘留。
眼见转移财产的后果这么严重,冉某这才慌了神,赶忙委托家人与魏某进行沟通,经过长时间的协调,双方终于就赔偿达成一致协议,冉某的父亲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后,取得了魏某的谅解。鉴于冉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等情形,蓬溪县人民法院最终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冉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蓬溪法官郑重提醒,诚实守信方为正途,主动履行才是出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最高刑期可达七年有期徒刑,任何心存侥幸,试图通过不法手段逃避执行的行为,最终只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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