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庭“搬”进调委会 这场金融“法治公开课”干货满满
为进一步做实金融纠纷源头治理,推进类型化纠纷批量化解,近日,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将审判法庭“搬”进遂宁市金融调解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公众及行业人员带来了一堂生动而深入的“法治公开课”。
案情回溯:金融借款引纠纷,巡回审判进基层
被告王某、熊某书因购房需要,向遂宁某银行贷款35万元,后因资金困难,尚余23万余元未还,银行遂诉至法院。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示范作用,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将庭审现场“搬”进调委会。庭前,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归纳双方争议焦点,梳理审理思路,并邀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调委会调解员旁听。庭审中,双方充分陈述意见,被告当庭表示愿与银行进一步协商还款方案。
以案释法:庭审座谈相结合,精准指导促提升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随即开展现场座谈,结合案件审理情况,聚焦金融纠纷常见争议问题与调解实务技巧,与参会人员展开深入交流,并就利息计算、调解协议规范、金融风险防范等重点内容进行了专业讲解和答疑。现场互动热烈,反响良好。此次巡回审判是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从“注重办案”到“参与治理”拓展的具体体现,旨在通过“巡回审判+业务指导”模式,有效促进个案化解,更显著提升了调解组织的专业能力和化解效率,为类型化金融纠纷的批量处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下一步,船山法院将持续深化与金融监管部门、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金融+调解”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巡回审判、典型案例、联合培训等方式,促进金融纠纷化解提质增效,为优化区域金融生态和营商环境注入强劲的司法动能。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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